10天大女婴死亡,医院成被告
女婴父母状告三家医院索赔22万元,法院昨开庭审理
今年5月5日,莱西的乔先生喜得千金,但女儿只有四斤八两,医院建议转到青岛市区的医院治疗。在青岛市妇儿医院治疗9天后,乔先生接走女儿。5月14日,在回家的路上,女儿开始发高烧,于是直奔莱西市人民医院,打了退烧针后,乔先生返程将女儿送回妇儿医院,当晚抢救无效死亡。乔先生将出生医院、妇儿医院等三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2万余元。7月5日,市北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
女婴出生十天死亡
乔先生今年35岁,是莱西人,靠种地为生。今年5月5日下午5点多,乔先生的妻子王女士在莱西市市立医院剖腹产下了一个女婴,体重只有4斤8两,体重偏低。
乔先生说,“孩子是足月生产的,看上去没什么问题,只是体重偏低,医院在新生儿评分上还给打了十分。医生说体重轻建议我们转到青岛市区的医院进行治疗。所以,当天晚上九点钟,我就和莱西市市立医院的医生、护士一起将孩子送到了青岛市妇儿医院,医生初步检查说,孩子哭声弱、体重轻 ,需要住院治疗。办完住院手续后,护士告诉我家长可以离开,有什么事会电话联系家长,我就连夜回了莱西。”
5月13日下午,乔先生等来了医院的电话。“医院工作人员告诉我说孩子已经好了,让我把孩子接回去。”于是,5月14日上午,乔先生雇了邻居的车赶到医院接女儿。“女儿出院时一直在睡觉,看上去还不错。可是,在回家的路上,孩子就哭闹起来,我一摸孩子的额头很烫。我赶紧让司机带着我们直奔莱西市人民医院。”乔先生说,“到了医院一查,孩子发烧41℃,医生诊断是新生儿肺炎,说孩子根本就没治好怎么出院了,医生给孩子打了一支退烧针,然后让我们赶紧回青岛市妇儿医院继续治疗。”当天下午,乔先生带着女儿又返回妇儿医院,经过几十分钟的抢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三医院都不愿担责
乔先生随后将青岛市妇儿医院、莱西市市立医院、莱西市人民医院三家医院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22万余元。乔先生说:“女儿出生时,莱西市市立医院只告知我女儿体重轻,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病症。妇儿医院没给孩子治好病就通知家属来接孩子,造成孩子的死亡。而莱西市人民医院让孩子回青岛时,并没有派专门的医务人员随车进行救治。因此,三家医院都应对我女儿的死亡承担责任。”
7月5日,市北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三家医院的委托代理人都到庭应诉。对于乔先生的说法,三家医院的委托代理人都提出自己医院不应承担责任。“我们医院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没有关系。”青岛市妇儿医院的委托代理人说,“当初患者死亡时,家属签字明确拒绝尸检,死亡原因不清楚,不能认定医院有过错,请求法院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莱西市市立医院的委托代理人认为,王女士在该医院剖腹产下女婴后因为体重轻建议转院,并派人员陪同转院,医院的医疗行为规范,没有给原告造成任何伤害,至于转院后发生的事情与他们没有关系。而莱西市人民医院的委托代理人也认为,婴儿的死亡与该医院没有关系。
女婴父母申请司法鉴定
庭审中,焦点问题集中在女婴的死因上,双方都提出死亡原因不明。为了进一步明确孩子的死亡原因,乔先生考虑后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并同意进行尸检。随后,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开庭审理。
庭后,乔先生告诉记者,女儿的出生给他们一家带来了极大的快乐,但没想到快乐如此短暂。“我35岁了才有了一个女儿,第一次当爸爸,我高兴坏了。没想到,孩子最后连命都没了。”乔先生声音哽咽:“女儿死后,妇儿医院曾和我们沟通过想私下解决,但是一直没解决,所以,女儿的尸体至今还放在医院里。”
得知女儿死亡的消息后,还在月子里的王女士整天不吃不喝,终日以泪洗面,至今情绪都没有恢复。“孩子很可怜,刚出生十天就死了,现在还要进行尸检,我心里很难受。”乔先生说,“我们两口子就是种地的,不识字,什么也不懂,家里也没钱,医院怎么说我们就怎么治。但是医院既然没治好为什么通知我们出院,既然出了事,医院就应该承担责任。”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