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为确保节日安全,广西南丹县质监局开展烟花鞭炮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检查爆竹类、组合烟花类、小礼花类、升空类、造型玩具类、喷花类产品等近50个品种,重点对外包装标志、警示标志、燃放说明、整挂爆竹产品的实际数量等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多数无厂名、厂址和执行标准;部分造型玩具类标识为英文没有中文标识;部分双响(俗称雷鸣)无厂名、厂址、执行标准、中文燃放说明、警示标志等,属“三无”产品;销售商对部分烟花爆竹不能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检查零售企业10余家,共抽取样品5批次,对存在问题的产品下达封存决定书5份,责令整改书5份。(姚燕)
姚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