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两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安全,元旦前夕,12月28日至29日,湖北省保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联合局法制监督科,带领相关执法人员,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城区范围为中心,重点涉及烟花爆竹产品流通领域,初步抽查城关镇8家烟花爆竹批发点,抽取烟花爆竹样品20批次,根据《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对烟花爆竹产品的外观、标志、包装、药种(氯酸盐)、引火线引燃时间等涉及安全的主要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有2批次的样品因铅化合物含量过高被判为不合格品,合格率为90%。检查中发现较为突出的问题是部分产品缺少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含药量、保质期、执行标准等标志内容,部分产品警示标识不规范、甚至除名称外没有任何其它标志。
对以上查出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县质监局采取边处罚边教育的方针,一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责令停止销售,一方面对经营者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有关法规和标准宣贯,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购买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后可拨打12365电话向质监部门进行投诉举报。(通讯员:钟傲)
钟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