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专项质量监督检查监控质量。根据省市质监局的部署与区政府的要求,10月下旬以来,湖州市吴兴质监分局对辖区41家絮用纤维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开展了现场质量监督检查,一方面重点查处纤维生产企业使用禁用原料或限用原料生产絮用纤维制品的行为,以及非生活用冒充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督促纤维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原材料进货质量查验,销售台帐建立、产品标识规范等制度的落实。同时,对纤维生产企业和部分童装企业生产的儿童服装使用的纤维进行抽查,第一批抽样82批次,经检验,合格79批次,不合格3批次,其中,2批合格证标识不规范,1批纤维有异味。
二是保持质量监管高压势态稳定质量。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少数纤维加工企业,产品合格证标识不规范、销售台帐不健全,产品去向不明、质量检验措施不建立的,现场指导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抽样检验发现个别企业原材料掺入回收料,标识单位面积克重不足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形成高压势态稳定纤维质量。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产品质量法》和纤维质量监督相关法律的宣传,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推动行业自律机制的建立完善。
三是建立网格化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机制掌控质量。由于市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2008—2009年连续两年区政府主导的整治,织里劣质再加工纤维生产、经销、使用现象得到彻底遏制,在整治过程中建立乡镇“五位一体”监管员、工作站专管员组成“定人、定区、定路、定户、定责”的巡查监管队伍,形成“社区不漏街、街不漏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分片责任包干日常巡查机制,对辖区内所有童装类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填充物(纤维)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掌握絮用纤维制品的质量动态,一旦发现涉嫌劣质再加工纤维,立即进行查处。今年发现外地采购的劣质再加工纤维事件2起,没收销毁劣质再加工纤维200多公斤。
四是实施纤维生产、经销、使用环节共同遵守的质量诚信联盟标准固筑长效。针对织里纤维生产、经销、使用产业链齐全、闭环的现状,为有效地在源头上控制絮用纤维产品的质量,要求纤维加工企业承诺统一使用符合质量技术规范要求的原材料,规范标识、建立销售台账,提供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为掌控外地采购来纤维的质量,要求经销企业承诺履行进货质量把关义务,落实索票索证制度,建立销售台帐,提供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为让童装生产企业逐步形成纤维质量安全责任自律与自我保护意识,要求童装生产企业承诺采购纤维时向生产与经销企业索要《质量检测报告》,落实原材料质量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必要时可向供货者索赔。把这些要求将以质量诚信联盟标准的形式发布,作为生产、经销、使用者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确保纤维质量可朔源可追究可保证。(温作垒)
温作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