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对公路动态汽车衡计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严厉打击利用动态汽车衡作弊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交易和公路交通运输安全,兴安盟质监局执法人员近日对省级通道、111国道、乌白高速、乌阿公路各收费站所使用的在用动态汽车衡开展计量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了使用单位在用动态汽车衡是否经过了计量检定,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计量器具是否进行备案;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和日常维护制度,是否配备了专职的计量管理人员等。
通过检查全盟各区域内共有13个收费站已实行计重收费,48台动态汽车衡称重设备均经内蒙古自治区计量院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合格期限内使用。
执法人员在检查的同时,对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的宣传,宣贯计量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其计量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张立志)
张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