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兴安盟质监局在“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被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教育厅等十一部门授予“优秀组织奖”,这是该局自2007年以来连续五年获此类殊荣。
2011年“质量月”活动期间,兴安盟质监局一是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兴安盟实际,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和工作重点,与盟建设局、盟经委、盟团委等十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盟开展201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对2011年度全盟质量月活动进行了总体安排和具体分工。二是组建了由兴安盟行署步进来副盟长任组长、局长刘亚光及行署办公厅谷立民副主任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组员的2011 年兴安盟“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完成了质量月活动中的各项安排。三是在全盟范围内统一开展了全盟质量月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利用《中国质量报》、《内蒙古日报》《兴安日报》开辟“质量月”宣传专版,发布质量报告、执法打假战果,对违法企业和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曝光。组织全盟质监系统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企业等开展了“质量管理大家谈”、“质量品牌责任”等主题征文活动,3篇文章在《实践与探索》上刊载。四是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校园、送服务到企业、送标准到乡村。突出安全检查,开展白酒、月饼、糕点、米、面、油等食品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联合安监等部门开展锅炉、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两个安全。五是组织开展了“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及“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检查组,分别到盟质计所、盟药检所等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实验室开放活动现场检查和督导。9月29日,召开了以“共筑质量大堤,共享美好生活”为主题的质量工作论坛会,企业代表分别就本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创建的思路、措施和经验进行了交流探讨,各旗县市主管质量工作的领导就如何创建区域品牌,如何发挥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能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50余人参加了会议。(郭凤秋)
郭凤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