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省长阳县质监局以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重点,扎实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督水平和效能,全力保障全县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贯,营造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并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贯穿始终。
二是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自律意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上级质监部门规定的“八项制度”和“五本台帐”。全年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4家和小作坊278家,与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签订了312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责任书》,。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者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从制度上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生产行为。
三是强化区域监管制度,巩固食品安全监管成果。为了更好地监管食品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针对人少、面广、量大等不利因素,将全县划分为“6个片区,11个网格”,按分类管理、职能到位、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动态监管模式。片区监管人员对所监管片区主动履行监管责任,对片区内出现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承担直接责任。各责任区已对全县11个乡镇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进行了全方位的普查、巡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100%建立了动态监管档案。
四是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确定了酒、油、副食糕点、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加大对上述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季节和消费特点,对热销产品进行抽检。严格监督抽查后处理,完善工作流程,使企业及时找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充分发挥监督抽查的效益。
五是强化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对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和小作坊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备案。并建立快速溯源机制,落实登记备案制度,抓好四个关口:第一个是添加剂购买关,第二个是添加剂保管的出入库关,第三个是添加剂生产过程中的使用关,第四个是出厂检验关。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六是强化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工作,利用多种平台获取食品安全生产信息。一是争取乡镇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各乡镇镇府中聘请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共聘请11名。二是聘请101名信息员,每个行政村中配有一名信息员。三是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群。四是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短讯平台。(林贵焱 李柏衡)
林贵焱 李柏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