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叶双瑜副省长在《福建检验检疫局关于呈报全国质检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暨质检总局支树平、杨刚同志讲话的函》上作出长篇批示后,福建检验检疫局立即将批示内容上报国家质检总局。11月7日,总局支树平局长就此作出批示:“很好。可以作为贯彻这次会议加以宣传。”
10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在全国质检系统内部刊物——《质检动态》上全文刊发叶副省长批示内容。11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网和“中国质量新闻网”要闻首页、《中国国门时报》头版以《福建省副省长叶双瑜寄语福建质检部门 在更高起点上贯彻十二字方针》为题,对叶副省长批示内容进行全面报道。
(福建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