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楠 韩文君 李 娜/文 李 娜/图
据统计,翻新轮胎所使用的原材料一般为新轮胎的15%至30%,可节约大量橡胶、钢材、帘布、炭黑等材料,其价格仅为新轮胎的25%至50%,使用寿命却与新胎接近。
2004年底,为提高我国翻新再制造行业技术水平,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青岛龙奔翻胎科技有限公司——全国首家翻新轮胎企业开展进口旧轮胎翻新再制造业务,自此黄岛检验检疫局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进口旧轮胎检验监管工作。
第一批1000条进口旧轮胎抵港后,黄岛检验检疫局按照“备案+到货检验+后续监管”工作模式,监督企业对旧轮胎逐条进行激光全息透视,符合翻新条件的和不符合翻新条件的逐条进行登记备案。轮胎完成翻新后,该局对轮胎的耐磨性和高速状态下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对不可翻新的废胎,严把核销和销毁环节,确保企业“不使用未经翻新的旧轮胎”、“不翻新无使用价值的废胎”。
2009年,黄岛检验检疫局辖区——赛轮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备案考核,成为黄岛口岸第二家进口旧轮胎翻新企业。该公司采用轮胎翻新生产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注重实验室建设,目前实验室已通过CNAS认证。2010年,赛轮股份有限公司共进口旧轮胎4669条、货值23.81万美元,企业翻新胎均实现100%出口。
实地调研 完善监管
翻新后轮胎质量如何?翻新企业技术是否能满足翻新胎的要求?翻新胎的使用效果是否如企业所承诺?为此,黄岛检验检疫局专门成立了调研小组,亲赴翻新轮胎主要销售点进行了实地调研。
该局走访了多家公交集团、巴士公司和集装箱场站,通过听取客户反馈、实地检验翻新胎质量和使用情况等,调研人员发现翻新胎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认可。翻新胎均能达到10万公里的使用寿命,产品质量甚至超过同类规格的斜交新胎,翻新企业每月还为客户免费进行胎压检测。同时,由于翻新胎为无内胎的子午线轮胎,在使用过程中减少了耗材的产生和修补的频率,可为客户减少大量使用成本。与购买新胎相比,每条翻新轮胎为企业减少开支达50%以上,每条翻新轮胎带来的环保、节能效应以及所传递的循环经济理念更是无法用数字考量。同时,检验人员发现翻新轮胎在销售使用过程中存在翻新标识磨损和报废后处理不当等相关问题对生产企业进行了反馈,调研组扎实有效的工作得到企业的认同和好评。
及时预警 免除后患
2011年3月,日本地震引发核泄漏危机,泄露的核物质污染了日本境内、外海域甚至空气等并将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对日本造成严重影响。黄岛口岸进口的旧轮胎大多为贸易商以散货形式从日本各地收购而来,存在极高的核辐射风险。
黄岛检验检疫局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预案,及时发布工作要求,对所有进口旧轮胎产品在青岛前湾港内进行核辐射检测,检测通过后再由检验检疫人员按工作流程对货物进行检验。启动预案的同时,检验检疫人员及时进行三方沟通,由翻胎企业、贸易商和国外供货商分别确认产品的安全性和符合性。日本方面高度重视,主动申请出具日本官方证明,排除了产品的核辐射危险。另外,检验人员通过多次下厂了解货物情况,宣传核辐射知识、预防措施,保证了旧轮胎进口、生产工作顺利畅通,为企业化解了这场突如其来的核辐射危机。
建立课题 快速攻关
面对新业务开展的诸多困难,黄岛检验检疫局在集中业务骨干、加强人员培训、大胆探索检验监管模式、建立健全旧轮胎检验监管工作制度的同时,大力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和检验检疫工作要求,帮助生产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建立检企研发平台,鼓励企业大力创新,依托企业生产、检测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科研制标工作,提高产品附加值,争夺高端市场。
进口旧轮胎用于翻新在我国尚属新兴领域,黄岛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中搜集了近百个轮胎在翻新、使用过程中的缺陷加以说明后整理成册,编制了《翻新用旧轮胎缺陷样照》,为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质量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通过几年的分析、调研以及对企业运行发展状况的了解,黄岛检验检疫局完成了科研课题《进口翻新用旧轮胎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研究》,在2011年全省系统科研项目评奖中荣获科技进步二等奖,为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并弥补国内空白。
链接
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山东检验检疫局的支持下,2004年12月25日,我国第一批用作翻新的1000条进口旧轮胎运抵黄岛口岸。
6年来,进口旧轮胎翻新再制造行业在黄岛口岸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年进口量由2005年的7000多条增加到2010年的4万余条。《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