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以来,包头市质监局以“利剑”行动为契机,结合“质量月”活动和保障“两节”质量安全的部署,坚决取缔和打击无证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产品的无证查处力度。强化监管,提升水平,全力实现“为民服务”的执法宗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利剑”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主要工作成效
截止9月底,全系统共办理行政案件325件,立案126件,现场199件,结案311件。
一是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16家月饼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其中5家企业停产,3家企业不能持续保持获证时水平。以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等产品为重点,对生产企业的原料库房、生产车间、成品库房及各种隐蔽场所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896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66家,小作坊333家,超市9家,对存在问题的13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问题严重的11家企业立案查处,对8家蛋糕小作坊使用的无QS标志的食品添加剂依法没收。
二是开展了桶装饮用水企业专项检查工作。“鄂尔多斯溴酸盐水事件”发生后,包头质监局立即行动对全市饮用水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对18家饮用水企业18个批次桶装饮用水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潜在致癌物溴酸盐风险监控进行了抽查检验,共抽查18批次,合格率为100%。以关键控制灌装间的空气洁净度现场检验为重点,共抽查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20家,合格6家,不合格14家,合格率33.33%。对14家不合格企业责令改正,对2家经整改还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是开展了酒类产品专项整治。为督促酒类生产加工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定了《包头市酒类企业整治方案》,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本次专项整顿中,共检查酒类生产企业18家,其中白酒生产企业15家(固态13家,液态2家),其他酒3家,啤酒1家,黄酒1家。检查奶酒生产企业8家,其中6家停产,其余2家属阶段性生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顿,查找原因,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对不履行、不按要求履行出厂检验义务,不按领证产品内容、产品标准进行生产以及不能持续保持发证水平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增加检查频次。
四是开展了“瘦身钢筋”专项执法检查。共抽查42家建筑工地100个批次的建筑用钢筋产品,并对21个批次钢筋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2个批次不合格。主要问题是建筑工地使用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筋产品,对8家销售无证钢材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要求各建筑工地严把钢材进货关,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五是以查处无证产品为突破口,办理一批大要案。包头市无证生产的行业主要集中在棒材加工(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汽车挂车、碳化钙(电石)等产品上。“利剑”行动期间,查处了“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钢筋案、“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碳化钙(电石)案,执法人员现场查封库存产品,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停止生产,督促尽快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查处了包头市德翼车辆有限公司、包头市胜鑫公路机械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无“3C”强制认证生产汽车半挂车案,对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取证。
二、主要工作措施
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总体要求,结合包头实际,以无证查处为突破口,确立了一批重点治理整顿行业和重点整治产品。
一是树立“大质监”理念,加大执法打假力度。集中有限的执法人员力量和执法案源,集全局之力互相配合,并取得自治区执法督察局的支持,形成执法合力,协同作战,避免单打独斗、各自为战。各分局将本月执法案件上报分局,执法督查局对全系统当月办理案件进行督查和效能监察,如果各旗县区局在查处上有难度、有阻力,可与市局共同查处;如果存在执法不严,法律法规适用不规范,市局将提出更正。
二是建立“大执法”体系,加强各层面联动。市局与旗县区局联动。市局确定一些规模较大或成行业的检查目标,制定方案,统一方法和标准开展查处工作。各旗县区局在执法时发现违法货值较大或规模较大的企业,可直接由市局主办,旗县区局协办。市局、旗县区局与技术机构联动。市局确定一些产品质量合格率低得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专项执法检查时,由执法机构负责检查,技术机构配合抽样出具检验报告。市局、各旗县区局要做好与司法部门(公安)的衔接工作。以公安部门“打死黑除四害”为契机,按照司法规定对涉嫌犯罪,超过一定货值的要及时移送,在执法过程中遇到阻力的、暴力抗法的可请求帮助,降低办案难度,保证队伍安全。
三是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建立行政执法案件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市局各业务科室、各旗县区局的案件办理情况。包括案件的来源、数量、处理的结果、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罚款的额度是否合适、后续工作是否处理适当、案件结案的时间等。所有立案案卷内容,从现场检查到结案到罚没物品、封存等地处理都要做到程序合法,法律适用适当,把每一个案子都做成铁案,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加强行政执法督查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谁办的案子谁主抓、谁负责。
四是强化案源收集分析,寻找新的突破点。加大案源的收集分析,多方位立体式的捕捉案源信息。充分利用国家质监总局网站、国家认监委产品认证中心等互联网数据资源捕捉可用信息。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发现问题,寻找案源。要在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方面多研究、多做功课,通过行业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动员全系统执法人员,集思广益,广开言路,严格执法,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和打击无证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将“利剑行动”进行到底。(李文官)
李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