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质监局紧紧围绕“质量兴市”这一主线,以服务企业为主旨,积极履行服务地方经济和质量监管职能,通过四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认证监管工作重点。
开展普查建档,实施动态监管。采取多种手段,包括企业自行申报、认证机构提供、监管分局主动摸查等手段,摸清辖区内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实施动态管理,确保监管时效性。目前已建立汽车及汽车配件、食品、冶金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5大类共56家企业的质量档案。
加强质量抽查,提高质量水平。在配合省、十堰市局做好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基础上,该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组织日常巡查,确保认证有效性。努力构建“省、十堰市局指导督查,丹江口市局监督检查,监管分局日常巡查”的三查工作机制。按照分类监管要求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巡查活动,巡查的重点是强制性认证产品一致性和质量体系的运转情况等,对巡查中发现的获证企业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整改,明确整改要求,并进行跟踪。
发挥多方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在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中,特别注重与认证机构的信息互通,加强与产品质量监督、稽查执法之间的协作配合。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制度和体制,选择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认证行政执法环境。(卢俊杰)
卢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