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食品安全涉及食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流通和消费等诸多环节,任何一家监管部门都难以单独承担安全监管的重大责任。在‘一个部门管不了’的情况下,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被迫选择了多个部门分段监管的思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分段监管体制虽然有助于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避免‘一个部门管不了’的现象,但也出现了‘多个部门管不好’的弊端:监管部门之间既存在重复监管也存在监管盲区。在‘田头’到‘餐桌’的各个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似乎都有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重兵把守’,但有毒有害食品仍不时出现在市场上”。
刘俊海分析说,为彻底打破“一个部门管不了、多个部门管不好”的恶性循环,食品安全法在坚持和完善多龙治水、分段监管体制的同时,必须建立信息共享、快捷高效、无缝对接的全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充分挖掘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资源,实现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分工负责和职责明晰,食品安全法亟须厘清各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
“但是,由于行政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食品安全法作出的规定并没有落到实处。”乔新生说。
此外,刘俊海还认为,违法成本低导致企业不能很好自律,而消费者维权成本则过高;此外,行业协会为利益斤斤计较,不能严格制定标准等问题,也是目前食品安全监管疲软的原因之一。
有效整合食品监管行政资源
那么,如何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做好这一事关民生的社会管理基础工作?
乔新生认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关键,仍在于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这一机构的职能作用,有效整合行政管理资源,形成无缝衔接的管理链条。
“保证食品安全是社会管理的一项基本任务。所以,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角度来说,社会还需要一个全方位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宋华琳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涉及各方面的综合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不能光靠政府部门。原来我们强调的是食品安全监管,现在应该用食品安全‘治理’来统领这一工作,也就是说,只有政府、协会、企业、专家、公众等各方面共同形成合力,才能将食品安全这件大事做好。”
刘俊海也认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食品企业来说,要提高其违法成本,同时教育企业主动承担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因为这也是企业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政府监管而言,要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在食品监管方面的统筹协调组织责任,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食品安全战略。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明确把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监部门的管理指导职责,由省一级工商局和质监局下放到这些部门所在的地方人民政府,让地方人民政府有足够的资源形成管理合力。另外,要坚决依法问责,对在食品监管工作中有渎职行为的个人和部门,应依法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责任;从消费者角度出发,要加大对消费者的教育力度,让消费者形成理智消费、科学消费、安全消费、绿色消费的现代消费理念,避免冲动消费。同时,还要为消费者提供及时关爱、救助,不能让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再受到二次伤害,要为他们的维权行为提供绿色通道。
“树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理念,将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贯彻到位,形成对全社会有普遍影响力的食品安全文化。如果做到这三点,食品安全监管局面才能有望根本好转。”刘俊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