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的临近,市民们又该置备炒货、烟花爆竹等传统节日商品了,不过在选购的时候您可得睁大了眼,千万别买了伪劣产品花冤枉钱。其实早在一个多月前,由本报联合省质监局共同展开的“开门查质量”活动就对传统节日热销产品及冬季防寒用品开始质量专项监督检查。
吃的
肉制品最烦微生物超标
肉制品是节日食品的“主力军”,此次质监部门抽查了530批次的肉制品,合格率为97.9%。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产品的微生物含量超标,其中仪征市创业风鹅厂生产的风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分别超过标准规定1.6倍、30.7倍。此外还有5种产品的亚硝酸盐含量超标。其中常州市武进区邹区宝华食品厂生产的腊鸡腿,亚硝酸盐含量超过标准规定4倍。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一些肉制品之所以要用到亚硝酸盐,主要是为了发色,因为鲜肉放久了会变黑,加入亚硝酸盐可保持颜色粉红。亚硝酸盐只要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使用,就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不过一旦过量,则会引起急性的食物中毒。
炒货过量使用糖精钠
此次抽查炒货231批次,合格率为97.4%。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过量使用糖精钠,以及大肠菌群、霉菌等微生物含量超标。其中张家港市好年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糖精钠含量超过标准规定2倍多。而南通市刘桥镇春涛炒货场生产的炒葵花籽,大肠菌群含量、霉菌含量、酵母含量分别超过标准规定的3倍、2倍、2.8倍。
不合格糕点的主要问题,则是铝含量超标,其中南通市崇川区紫琅食品厂生产的芝麻饼,铝含量超过标准规定4.8倍。
豆浆中查出违规添加剂
在此次抽查的136批次豆制品中,发现了两种产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分别为:沭阳县金明豆浆厂生产的豆浆含有甜蜜素,兴化市思香酿制厂生产的香腐乳含有安赛蜜,而标准规定均不得含有。此外还有两种产品的大肠菌群含量超标,抽查的邳州市彭祖家菜食品厂生产的老盐豆,大肠菌群超过标准规定31倍。质监人员在扬州亿豪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丝状组织蛋白中,检测出了二氧化硫残留,标准规定不得含有。据悉,二氧化硫在食品工业中可用作防腐剂和消毒剂,但如果长期接触,可致头痛、头昏、乏力等症状,并引起慢性鼻炎、咽喉炎、支气管炎,造成嗅觉及味觉减退等。
虾仁鸡胸查出致病菌
此次检测的速冻食品及速冻面米食品,合格率分别为94.2%和97.5%。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此次在一些产品中检出了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分别为高邮市元鑫冷冻有限公司生产的河虾仁、扬州市飞翔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河虾仁、江苏三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胸肉、盱眙龙虾南京白马有限公司生产的极品原味羊龙骨、扬州市维扬区宏祥食品加工场和扬州市维扬区五泉冷冻食品厂生产的春卷等。
据悉,不合格产品中之所以会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很可能是因为食品加工人员手上有感染化脓症状,在加工食品时却没有戴防护手套,从而造成脓液污染食物。更严重的是,金黄色葡萄球菌能产生数种引起急性胃肠炎的蛋白质性肠毒素,这些肠毒素可耐受100℃高温煮沸30分钟而不被破坏。
用的
内衣碱性超标
此次抽查的羽绒服整体质量不错,抽查的所有产品的甲醛、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安全指标全部合格,不过依然有3种产品的含绒量达不到明示指标。针织内衣的主要问题是PH值超标,其中江阴市凯王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男式内衣,PH值为8.7 ,超过标准规定的上限值7.5。穿着PH值超标的内衣,会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偷工减料热水袋不安全
此次抽查的热水袋,产品合格率仅为73.3%,存在较多质量问题,如拉伸强度、产品的扯断伸长率达不到标准,容量不达标等。其中扬州市丰盛橡塑厂生产的橡胶热水袋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均低于标准规定。据悉,拉伸强度不合格的热水袋,如果注水过多,就很容易因为袋体变形而破裂,给使用者带来安全隐患。造成拉伸强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用了价低质劣的橡胶原料,或在配方中降低了含胶率。
没有“保质期”的不要买
本次抽查的42批次烟花爆竹,合格率达到了100%。从抽查情况看,我省烟花爆竹抽查合格率已经连续两年为100%,与此同时,产品的标识标注也更加规范。省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说,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烟花爆竹标志》,明确规定了烟花爆竹产品、内包装、外包装的标志要求。其中所有烟花爆竹产品必须标明“在某年某月之前燃放”,并根据产品有可能出现的危险,标注安全警示语。同时,还要标注严禁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以及严禁酒后燃放等警示语。
本次抽查的烟花爆竹标识标注,均符合新标准的要求。
处理措施
针对年货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中出现的问题,省质监局已责令企业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销毁,已售出的限期收回。对涉及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超标等安全、卫生等项目的不合格企业,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省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部分食品,该局还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并积极帮助企业进行整改,促使其产品质量得以提高。 通讯员 沈志坚 本报记者 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