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2012年1月4日,淄博市周村质监分局与各科、队、所签订了2012年度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责任书,明确各科、队、所主要领导是各部门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部门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建设负责。
责任书内容包括: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构建部门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重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重视廉政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将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议事制度,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四是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质检系统“十不准”规定。五是加强机关效率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创新行政服务,优化行政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该局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这种形式,进一步落实局党组纪检组、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既明确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又规定了与其相对应的具体责任;既明确了领导集体的责任范围,又提出了领导个人应负的责任内容。要求各级把落实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自觉、认真负责、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一定要从讲党性、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党风廉政建设、抓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切实统一到各级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坚持“守土有责”、在岗尽职,不折不扣、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抓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管到哪里,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分管工作目标管理。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制主体,抓好责任分解。增强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苏桂玉)
苏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