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液化气瓶充装管理,规范气瓶充装,保障气瓶安全使用,按照金华市质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12月21日,浙江磐安县质监局组织工商、安监、消防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液化气钢瓶专项督查行动。
本次专项督查的重点是加强液化气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主要检查了辖区内螺丝瓶、超使用年限气瓶等的回收报废处理、液化气充装是否规范等,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次督查行动中,磐安县质监局要求辖区内充装企业,确保充装过程符合规定、规范要求;决不充装过期未检及报废气瓶;严格按照规程作业;坚决做好充装前检查和充装记录等。并向其宣传国家有关液化气瓶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责任,提高其对气瓶充装、使用的安全意识。今后磐安县质监局将不定期地开展对液化气充装单位的检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努力营造出充装单位自律、质监部门监管、人民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陈美珍)
陈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