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8月起,为从源头上根本解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运输的问题,遏制我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省政府和各级相关主管部门的安排和要求下,云南省质监局与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全省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
在省质监局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工作要求和流程,省计量院负责测定危险化学品罐车罐体的最大容积,同时也是判定罐车是否超载的具体执行者。省计量院站在整个专项整治活动的最前沿,其出具的危险化学品罐车“容积检定证书”及“载质量检测报告”成为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的执法依据。
接到相关通知后,省计量院领导高度重视,深刻领会精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顶住压力攻坚克难,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迅速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就检测方法进行科学论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从测量安全性、准确度、快捷程度、自动化程度和劳动强度等方面综合考虑,最终确立了运用“水容积法”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罐体进行检定。随后,省计量院精心组织完成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罐体检测场地、配套设施和管道系统的建设与测量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和调试工作,编制了JJG(滇)01-2009《危险化学品罐车容量检定规程》,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罐车容量检定装置》计量标准,从各方面保证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罐体检定过程的安全、快捷、科学、可靠。
自2008年12月至今,在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三年时间里,通过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等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省计量院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罐体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检测合格率明显提高,特别是新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的超载问题,已从源头上得到控制,有效遏制了我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省计量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