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自2012年1月1日起,检验检疫各级机构将对所有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定标准的企业实施暂免征收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及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的优惠政策。此项优惠措施将持续到2014年12月31日。
据镇江检验检疫局业务人员介绍:该 每年要为小微企业签发5000多份一般原产地证。企业签发一份一般原产地证书需要支付签证费、工本费41元,免收签证费后,镇江地区受惠微小企业有千余家,减免费用20多万元。检验检疫提醒相关企业,在办理原产证签证业务时,可向镇江检验检疫局进行咨询。(李文勤 李干荣)
李文勤 李干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