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质监局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中心,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积极探索大质量工作机制,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监管,不断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和质量。
一定期走访。坚持开展三服务活动,定期走访企业,对企业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分解落实到各部门,深入开展“一对一”的服务。
二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走访企业、寄发《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把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汇总,有针对性的建立相关制度,改进工作方法,从而不断促进各项工作更加及时、全面地开展,提供更加完善、周到的服务。
三加强内部建设。一是制定了《兴安盟质监局机关管理标准规范》从7个方面对内部管理、行政行为、服务职能、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从而营造出更加优质的投资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公开向社会承诺、践诺十二项服务,推行7项提醒服务制,以和谐的监管方式规范企业的行为。三是以“提速”为目标,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四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办事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结果等方面的公示工作;五是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两风”,增进“两情”。
四发挥职能优势。一是积极开展名牌培育工作,放大名牌效应,做大作强企业。通过大力培育和发展,截至目前获得自治区名牌产品23个,有13家企业荣获自治区优秀企业等质量奖。二是加大技术服务。积极加强技术机构建设,近两年,申请资金和自筹资金1000余万元进行设备添置及实验室改造,使技术机构人员资质不断增加、设备设施不断完善,检验检测市场不断扩广。(张丽娟)
张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