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小成 记者李 艳)日前,内蒙古计量院对全区太阳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抽检49个批次,合格43个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7.8%。
检验不合格原因主要为左右镜片透射比和交通讯号透射比不符合QB 2457-1999《太阳镜》和GB 10810.3-2006《眼镜片相关产品》透射比规范的产品标准。这些没有达到产品标准的眼镜会给眼镜佩戴者造成头晕、视物不清或无法准确识别交通讯号等问题,有极大的安全隐患。经了解,部分眼镜店存在无证营业或生产许可证资质过期不按时申请验审换证等问题,还有一部分眼镜店不具备验光配镜生产加工条件,达不到办理眼镜生产许可资质证书的要求,仍然从事验光配镜工作。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