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欧阳维民 刘 艳)近期,贵州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督察行动,并对充装单位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杂二甲醚进行销售、威胁生产生活安全的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从抽检结果看,情况并不乐观,合格率仅为52%。
据了解,在本次专项检查中,共抽样检查107组样品,有52组检出掺混二甲醚,合格率仅为52%。液化石油气中平均掺入二甲醚比例近19%,共检出含二甲醚液化石油气605.48吨,封存131.6吨;立案60件,退回厂家处理121吨。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上二甲醚每吨售价比液化石油气低2000元左右,添加二甲醚可降低成本,但混装危险性极大。虽然二甲醚也可作为燃料,但必须使用专用的钢瓶、管道及灶具,因为二甲醚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橡胶密封圈有溶胀作用,如果长期充装掺杂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可能造成钢瓶阀门漏气,产生安全隐患。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