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海市市政府出台了《临海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办法》(临政办〔2011〕151号),这标志着临海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正式启动实施,届时每年一次评选出的获奖企业将受到市政府的隆重表彰。
临海市市长质量奖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本市区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在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建设、服务等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该办法同时明确市长质量奖每年度获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其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单位自愿申请,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奖金额度为30万元,列入当年市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市长质量奖的设立实施,是临海市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及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市企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通讯员:吕冠琼)
吕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