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理解《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要求,保证《规定》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卫生注册评审员队伍建设,提高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评审和监管水平,提升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水平,广东局于11月1-3日在广州举办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宣贯会和2011年度评审员培训班。来自31个分支局的分管领导、认证监管部门负责人和评审员骨干以及广东局动植处、食品处的代表130多人参加了宣贯会和培训班。广东局马锦榆副局长到会并讲话,他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备案注册工作和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二要深刻领会《备案管理规定》的内涵,适应注册转变为备案带来新的变化、新方式,三要持续抓好评审员队伍建设,从源头上保证备案注册工作质量。
宣贯会重点解读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总局2011年第142号令),讲解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监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国认注[2011]60号)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规范指导意见(试行)》(国认注[2011]61号),介绍了《广东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注册工作程序规定》(修改稿)。
针对广东局辖区内重点敏感出口食品,培训班对出口罐头和出口水产品备案注册评审员进行专业持续培训,重点介绍了美国FDA CFR 113法规和美国水产品HACCP指南(第四版)。在全面分析总结近几年来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就如何有效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进行了培训。
(广东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