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农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的监管,提高企业质量管理、食品农产品安全管理水平,规范认证市场,提高认证有效性。近日,山东省诸城市质监局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的法定职责,对辖区内部分认证企业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共对15家获证认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重点是有机产品、绿色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主要检查获证单位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等。同时验证认证机构认证审核时的公正性和规范性;重点查处获证企业、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要求,买证、卖证,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从检查结果来看,获证的食品农产品企业总体情况良好,没有发现买证、卖证,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各获证企业比较规范,不管是标识标注还是记录都基本符合要求,基本能按照相应的认证标准进行食品农产品的加工生产。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满足标准要求、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质量合格。认证机构和认证从业人员能够履行职责,认真审核。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是有些企业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记录不够全面,记录不够规范内审员没有证;2是有些公司缺少供方评价记录,外部沟通欠缺;3是各别公司质量目标层次上的分解量化不够细;4是有些企业混淆认证类别,存在错误理解,致使标识标注存在一定问题。检查人员要求有问题的企业及时纠正错误,限期落实整改。
通过检查,既起到了对认证企业的监督,保证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又起到了对认证咨询机构及认证机构的监督作用,确保其认证过程严格公正,收费合理合法,最终达到了监督企业,服务企业的目的。(刘术新)
刘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