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山东省梁山县质监局开展的国庆假期间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可喜进展。截止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小作坊60余家,完善质量安全承诺、信息收集、分类建档近100份。通过检查,虽未发现地沟油违法生产加工和非法使用行为,但对20多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小作坊的加工环境不达标、从业人员未查体、检验人员滥兼职、标签标注不完全、原材料购进、产品出厂记录不及时等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和彻底整改及全面完善。
10月1日,好多人本应在国庆假期之际和家人利用各种形式休闲放松一下,以缓解平时紧张而又繁忙的工作状态。但在梁山县质监局的会议室里,局长马志文正面对局党组成员和近20名执法及食品检验人员部安排署着假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上午9点30分,分别有党组成员带队的三个检查组奔赴全县城乡展开了为期7天的国庆假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治责任,扎实推进食品整治工作进程,进一步巩固食品整治成果,真正实现食品整治工作地域无缝隙、时间全覆盖、措施更完善、力度再加强的工作思路,更好的体现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高压态势,严防一些不法企业和商贩借国庆节一些部门处在休假之际,趁机进行违法生产销售食品。梁山县质监局按照梁山县政府安排和济宁市质监局部署,抽调20余名执法人员和食品检验技术人员,在国庆长假期间牺牲休息时间、坚持加班在岗,做好防范、应对、处理、打击国庆长假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同时,全面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大检查。这次检查,梁山县质监局成立了有分管局长(稽查队长)亲自带队的三个检查组,按照各自划分的监管区域对所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属于质监部门依法管理的食品小作坊进行首查,各检查组对区域内食品企业和小作坊全面首查完毕后,再进行不间断的反复巡查,在这7天的检查活动中,对单个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检查的频次不得少于3次,以更好的防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作坊违法问题的萌生或抬头。
质监局执法人员在梁山镇工业园一植物油生产加工单位检查时,严查了该单位在植物油提炼时排出的废弃油脂流向、数量,查阅了废弃油脂的销售记录,有效证实了该单位废弃油脂卖给了周边的油漆厂,未发现与地沟油非法加工单位或个人有染,执法人员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强调,处理销售废弃油脂时,一定真正深知需方用途,否则要依法担责。在韩岗镇一家酱菜生产单位,其酱菜生产加工中,存在需用植物油对酱菜进行淋油工艺,执法人员重查了该酱菜厂在酱菜生产加工中使用植物油的进货台账、凭证和质量合格证明,均未发现使用地沟油的丝毫迹象。杨营镇一家证照齐全的食品加工企业,几名工人不在具有防尘、防蝇、防鼠且通风良好的规范车间内生产加工食品,确在厂区一角落搭建的半露天简易敞篷下全人工式加工食品,当问其原因时,对方确称,这样生产就是为了降低一些成本,要是在车间里,启动一些机器,成本略高些。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停止了这种不规范的生产行为。在对另一家食品加工单位检查时发现,成品熟料包装袋上采用无色烫印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由于凹凸度不够,使之模糊难辨,该食品一旦流入市场,无法断定日期,在过期之后仍有可能继续销售或食用,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此,执法人员和该单位的技术人员一起把日期烫印机调整到最好工作状态,在不影响包装质量的前提下,按实际生产时间又烫印了醒目字符。
梁山县质监局在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中,始终坚持一路高压态势,检查中,凡发现地沟油生产加工窝点,坚决予以铲除;凡发现使用地沟油生产食品的坚决依法清理;凡发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单位和个人使用来路不明油脂的,坚决先行封存;凡发现违法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坚决从严处理;凡发现问题食品,坚决监督企业进行召回;凡发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企业环境条件、人员健康状况、文件运行、生产设备等难以满足生产需要或无法持续保证获证条件的,坚决责令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给予严惩。(韩胜利)
韩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