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质监局关于开展“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为了全面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电监会《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国质检执联[2004]386号)(简称《断电办法》),有效遏制高新区域内“地条钢”非法生产伺机反弹的趋势,高新质监分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得力措施,在全区全面部署开展“地条钢”整治活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
9月20日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在认真传达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群众反映的辖区个别“地条钢”生产企业利用夜间或者周日不定期违法生产的状况,研究拟定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嫌“地条钢”生产加工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并决定成立由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焦志强为组长,副局长冯翔、副局长安晓明为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冯翔兼任,稽查队队长王伟为副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整个行动的筹划部署、组织指挥和协调保障。21日上午,分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对此次专项行动作出了全面部署。
(二)明确目标任务
分局党组要求举全局之力坚持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立即进入实战状态,对全区涉嫌“地条钢”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彻底检查,深入整治,切实做到严密部署,严查严打,对生产“地条钢”的违法违规企业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取缔一家,确保市局、高新区管委会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一是始终保持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行为的高压态势。根据高新区整治工作实际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明确了具体负责人,提出了具体要求,细化了工作任务,并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扎实开展对涉嫌生产“地条钢”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对以前生产过被查处的企业定时做好“回头看”工作,确认生产设备是否存在,有关企业是否做到停产和转产,对相关企业建立档案,列入日常的监管范围;三是将日常监督巡查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分局执法人员在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专项检查的同时,留心打探“地条钢”企业和窝点,在日常监督巡查中,深入全区各镇、村排查摸底,结合落实群众举报、记者反映和上级交办的情况,将全区存在的“地条钢”企业和窝点一律建立“黑名单”,实行重点监控;四是严厉查处涉及生产“地条钢”案件。日前,根据上级各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三查三保”专项行动和2011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有重点地对涉嫌生产“地条钢”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五是积极落实并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充分发挥12365举报投诉平台,实行举报电话昼夜畅通无阻,节假日安排稽查人员轮流值班,全体稽查人员全天候开机待命,一旦接到举报电话,立即集合队伍,前往举报窝点核查落实。此外,根据记者暗访报道和上级交办转来的“地条钢”的举报信,迅速落实,并及时汇报查处结果;六是从源头上遏制“地条钢”生产的势头。根据采取“五彻底”的措施要求,做到彻底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并将生产“地条钢”企业名单及时向电力部门发送建议函,尽快断电,拆除生产专用配电设施;建议环保、工商部门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
(三)快速部署落实
目前,全局已组成了16人的专项整治稽查队,已分组奔赴全区所有涉嫌“地条钢”生产加工企业,逐厂逐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是加大查处力度。根据全局排查工作情况和确定的重点区域进一步清查,尤其要加大对涉嫌“地条钢”生产窝点以及已被列入属于落后生产工艺范围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对“地条钢”企业严厉查处的同时,督促企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引导企业采用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其生产的产品尽快达到质量标准的要求。二是完善监督措施。对前阶段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未落实到位的进一步加以督查。同时,要继续做好对建筑工地用钢材进行执法检查,遏制“地条钢”类建材流入市场。三是做好规范引导。在做好依法打击取缔“地条钢”建筑用材非法生产销售行为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把涉及此类企业的代码、标准、计量业务工作的审核关,加强对该类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督和规范。(宝鸡市质监局 郭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