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8月17日,潍坊市寒亭质监分局联合当地新闻媒体到潍坊瑞麦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潍坊瑞麦食品有限公司在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2010]第119号公告等法律法规情况;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和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打算等方面的工作汇报,检查组对企业在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方面所作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随后,检查组深入车间,详细了解企业在原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方面所作的具体工作。
寒亭电视台对寒亭质监分局如何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产品质量方面作了专题采访。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今年以来,寒亭质监分主要从四方面督促企业严抓产品质量、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该局组织召开了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议,提高企业法人代表的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宣传画等形式提高企业员工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严格实施生产许可制度。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证后监管、无证查处和不合格企业产品的后处理工作。三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加强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记录等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四是严格执法,严厉查处企业违法生产行为。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条件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不到位,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甚至出现产品质量缺陷的坚决依法查处,通过新闻、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增加社会警示教育效果。(于志鹏)
于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