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增强食品企业法人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8月19日,潍坊市寒亭质监分局组织召开了第二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全区14家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参加会议。寒亭质监分局李治海副书记主持会议,王宗明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 14家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就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2009]第119号公告等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原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等各项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制度、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做了详细的履责报告。食品监管人员对企业的履责报告进行了一对一的点评,对各单位好的方面和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了表扬和提出整改建议,企业法人代表和食品监管人员双方签字确认。
王宗明副局长作总结讲话。他对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企业法人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清醒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从自身的生存发展出发,不断完善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落实各项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二是食品行业是良心行业,食品生产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主体责任意识,讲道德,讲良知;三是监管责任要落实到位。食品监管人员要讲原则,认真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从严监管,确保监管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执行力和有效性。(于志鹏)
于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