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消防局称“没太较真”
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原弘产公司“造假”一事涉及的相关各局,都在喊“无辜”。
湘潭市规划局、消防支队均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很长一段时间内,自己都没有发现本机关的公文“被造了假”。
“直到2010年6月,晶都公馆的各项规划验收都合格后,我们在办理正本的过程中,才发现原来还有一个假证。”该市高新区规划分局局长贺金石表示。
据该市消防支队卢勇称,他们发现得更晚,“是今年6月,有业主拿着一真一假两个证找上门来,我们才知道。”
但记者看到,早在2010年2月25日,原弘产公司就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宣告:晶都公馆于2009年12月31日通过了竣工验收,2010年3月,宣告正式投入使用。
更耐人寻味的是,两个部门在得知“被造假”后,均选择了沉默。
“我们当时也调查了一下,按理说应该撤销证照,追究它的刑事责任。但当时真证已经办下来了,加上据此拿到的备案证,还用来办好了房产证,为保护业主的利益,就没太掺和这个事。”卢勇解释说。
在规划局看来,不报案的理由同样充分。“除了‘多余’的假证外,现在晶都公馆的规划手续都是合法的,不是那么严重的事。”规划局李海深局长向中国青年报表示,“单凭一个假规划许可证,很难起实质性作用。”
记者还发现,面对假证,规划局不是没一点“行动”。
据高新区分局局长贺金石称,除了“当场批评教育,没收假证”外,2010年7月2日颁发真证的当天,原弘产公司还递交了一纸《承诺书》,向规划局承诺,由假证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湘潭市规划局无关”。
建设局、房产局呼“真假难辨”
假证是如何通过建设局竣工验收备案的?“只能说规划许可证、消防意见书造得太逼真了,公安局来调查取证的时候,都没看出是假的。”在湘潭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办公室,具体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陈维这样回答记者,“证件到我们这里来审批,一看没有明显差别,一般都不会去怀疑真伪。”
然而,记者看到,规划、消防两证“真假”之间,差异很大。
正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编号有15位,而假证编号只有6位;正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上,没有边框纹样,且“近年从未使用‘土建工程’字样”,但在号称“真假难辨”的验收意见书上,不仅标题将“建设工程”写成了“建筑工程”,正文中出现“土建工程”一词,还没有“此联交建设单位”这一常规信息。
2010年9月,晶都公馆获得了湘潭市房产局的产权登记。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一个楼盘的竣工验收备案证、规划许可证、消防验收意见书,都是房屋产权登记的必要材料。既然备案证是假的,它如何通过了房产局的审核?
“晶都公馆来这里办理产权初始登记,是2010年8月。那时,规划许可证、消防验收意见书都是真的了。”在湘潭市房产局,负责审核工作的赵主任这样告诉记者。
至于“提前两个月”就拿到了的竣工验收备案证,他承认,当时也翻过“2010年3月9日才同意备案”的表格,但“没注意到日期不对的问题。”
更有趣的是,直到今天,赵主任依然坚信,他看到的标明2010年1月8日的备案证,是一张真证。
“除了日期有问题外,我跟其他备案证的原件仔细比对过,从纸张、印刷到公章,确实看不出差别。”他告诉记者,除了发证的建设局自称此证“有假”外,“规划局、湘潭市公安机关,也都认可备案证是真的。”
这张所谓伪造的备案证,是不是开发商“伙同”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一起违规更改了日期的真证?随着各方说法问世,此猜测在业主中不断发酵。
但湘潭市建设局否认了这一猜测。记者了解到,11月29日,湘潭市人大曾就此案举行代表小组视察活动,会上,建设局黄平良局长给出的解释是:“备案证纸张是真的,内容是假的”,“可能是开发商从备案办公室偷出来一张空白证,自己打印的”,“也可能是开发商私自篡改了日期,在电脑里,把同意备案的3月9日,改成了1月9日”。
但备案证的日期清晰显示,是2010年1月8日,而非1月9日。
在备案办公室,工作人员陈维给中国青年报记者的解释,是第一种说法:“我们的办公场所是公开的,防君子不防小人。”
质疑没有结束。
“既然此证为假,真证何在?”有业主追问。但在记者采访时,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都从未提及“见过真的备案证”。
记者还了解到,当时领导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的,是时任该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党支书、站长的许立新,他目前已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等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