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12月1日)起,北京市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开始全面开展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共有三类人群可申请。其中,关于外地人申请公租房的限制条件备受网友关注。
按照最新实施的政策,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需连续在京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并增设了与北京人相同的“家庭收入限制条件”,而具体条件还需等待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发布标准后才可开始申请。
公租房,主要解决的是那些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填补了当前住房保障体系“空白区”。由于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所限,多数城市的公租房仍然只面对本地户籍人口。
北京公租房已突破户籍这道“门槛”,首次向非京籍开放,而增设收入线是否又会造成“误伤”。
“现在就设定严格的收入线可能会导致不能够使某些人获得保障。”经济之声援引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对此政策的评论如是表示,他认为可能会让部分的年轻人、外来人口会暂时性因为设置门槛而被排除在外。
在他看来,公租房的收入线可以考虑相对门槛低一点。因为和经适房不一样,公租房无论是各地还是北京,中低收入家庭、年轻人刚就业的群体和外来人口是三个主要受益群体。而本地的人口可以通过经适房、廉租房来满足。(文/姚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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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可申请人群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