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江苏句容市天王镇朱巷村的不少村民反映,当地政府占用了全村的几百亩土地,盖起了度假村。一些村民表示,他们其实并不愿意被征地或者流转土地。但是拆迁项目负责人却表示,是因为个别村民嫌补偿的不够,才会一直投诉。
九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并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但即便有法可依,非法占地、非法征地的现象依然存在。昨天(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将兵分六路,对非法征用、占用土地,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等行为的查处情况等进行检查。
土地对于许多农民来说,意味着生存、意味着生计、意味着希望。然而近日,江苏句容市天王镇朱巷村不少村民却反映,当地政府占用了全村的几百亩土地,盖起了度假村。村民曾某回忆,2009年5月12日,村干部挨家挨户下发通知,要求村民即日起,不准进行农作物种植。
村民曾某:流转的名义是说搞平整土地,农民不愿意签协议,(村干部)就用胁迫的手段,等于说(土地)被强行流转。
天王镇政府原本通过招商引资,要在朱巷村建一个生态农业观光园,但是2010年初,这片土地又被一家房地产公司用于建设休闲度假区。
村民曾某:开发商搞旅游开发了,把我们的田盖成别墅,挖成人工湖,造成旅游椰岛,改变了土地性质(非农化)。
2003年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那么,这一次土地性质的改变,是否获得了农民的同意呢?采访中不少村民表示,他们并不愿意被征地或者流转土地。
村民:我们一直靠种田吃饭,物价又上涨,我们没有土地怎么生存?这点钱(补偿款),以后我们子孙后代吃什么?
对于农民的说法,负责项目拆迁的天王镇工作人员李开华解释说,是农民们自己提出变租用为征用。2011年7月11日,村委会已经下发通知,曾经从村民手中流转来的所有土地都被征用,并按照最新补偿标准,给予每亩29600元的补偿。个别村民嫌补偿不够,才会一直投诉。
自家的土地被强行流转,农业耕地变身为度假村。这显然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也早有明文规定:“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而在实际中,这种强制征占土地,改变土地性质的现象绝不是孤立的个案。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翔:根据我们在农村调查掌握的情况,最严重的问题是各个地方借着土地流转的名义把农民的土地承包过来,然后有的是搞工业化,有的是搞工商企业,变相地把土地非农化,不仅违反土地承包法,而且对中国的粮食安全造成很大的损害。
法律明文规定,国家三令五申,为什么还是遏制不住一些地方侵占土地的脚步?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副秘书长辛贤说,还是地方利益在作怪。
辛贤:各个地方的领导者追求各地发展利益,追求GDP,当经济发展受到制约时,征收农民土地发展城市经济,包括各类园区和开发区。另外就是可能他很便宜地从农民那儿拿到地,一转手以很高的价格卖出。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但是当农民遇上官员,当个人力量遇上行政力量,农民的权益往往得不到保护。
李国翔:农民缺乏组织化程度,单家独户的,往往在遇到强大的企业甚至行政力量干预的时候,自己维权难度很大。
8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更是用了三个“最严格”强调中国的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为了扼住非法征地的黑手,昨天(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将兵分六路,分赴河北、吉林、安徽、山东、湖南、甘肃等地,重点对非法征用、占用土地,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等行为的查处情况等进行检查。
在专家看来,有法可依之后的执法必严,以及相关监管体系的完善是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最关键环节。这其中也包括遏制地方政府违法征地的冲动。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督察工作,加强对地方政府耕地保护政策执行情况的督察,强化对地方政府违法征占农民承包地的督察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