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江华
晨报讯 “申花”吸油烟机在最近本市工商部门的一次抽查中“落马”。市工商局昨天对外宣布,近期该局对申城部分超市、卖场销售的30个批次吸油烟机进行了质量监测。经检测,总体质量状况较好,合格率达到93.3%,但有两个批次商品安全指标不合格。
市工商局表示,此次监测不合格的商品包括:永乐(中国)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田林路店销售的标称由上海申花燃气器具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申花”牌吸油烟机(型号规格:CXW160-B3;生产日期或批号:2011.7.2),压力、全压效率与国家标准不符,该指标不合格,严重影响吸油烟的效果。二是上海商务中心家电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中山市红日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索爱”牌吸油烟机(型号规格:CXW-210-E;生产日期或批号:2010.5.21),非正常工作、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噪声等4项指标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
【消费提示】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吸油烟机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吸油烟机是国家3C强制认证产品,所有在售商品均应在显著位置加贴3C认证标志。消费者购买时应注意查看3C标志,并选择售后服务完善的品牌企业。
■吸油烟机外壳应平整光滑。漆层应光亮、无脱落及皱皮等现象;电镀层不应有锈斑、气泡等;塑料件应无裂缝、缩憋等缺陷。
■吸油烟机要接通电源,做通电试验,检查吸油烟机运转情况,风量大小,听电机噪声大不大,是否有异常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