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划拨土地3万元/亩转让给政府
郭乐平要这么多地干什么?这些土地作何用途?土地使用权是属于郭乐平还是中国某基金会?
记者通过查询大量资料了解到,按照郭乐平与民安村签订的合同来看,当初征、租用土地,是为了发展综合性农业和农业科学技术实验、提高山地利用率。
民安村一位姓何的老人告诉记者:“当时种过一些薄荷等经济作物,但郭乐平成为中国某基金会在清远的负责人后就什么都没搞了。”
关于郭乐平租用土地的目的各有说法,如今因其中不少土地被政府回征,余下土地也已荒废无法核实。但不可否认的是,郭乐平在石角镇征用土地中,获得了巨额的赔偿。
记者从2002年的一份合同书上了解到,郭乐平转让给石角镇政府2300亩已办理国土证的土地,价格为3万元/亩,总价6900万元。这些土地是1994年政府无偿划拨给中庆清远办事处的。
另外,2007年12月29日石角镇政府签订的合同证实,征用郭乐平租用的土地5695.45亩,补偿标准7000元/亩,加上道路建设等,合计补偿6025.9万元。另外,广州后花园占用的30亩土地,由镇政府负责赔偿250万元。这两项合计6275.9万元。
按以上两个数字计算,如果上述款项已经由政府付清的话,郭乐平仅转让土地获得的赔偿金总数就高达过亿元,而郭乐平当初的租金只有1000元/亩。
值得注意的是,拥有超过1.2万亩土地的郭乐平,扣除被政府征用的6000亩左右的土地,仍拥有6000亩土地的使用权,可以预见的是,这些土地带来的将是更多的收益。
他的身份
医疗证说是司局级干部
记者求证:中国某基金会直属事业单位中无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
本月26日,正在南方医科大学住院的郭乐平,爽快地接受了新快报记者的采访要求。虽然住了20多天的院,但郭乐平的精神状态很好。
郭乐平对记者的采访基本有问必答。郭乐平表示已得知网民叫他男版“郭美美”,但他不在乎。对于网友对其司局级干部身份的质疑,郭乐平笑了笑说:“这个我没必要骗人,我真的是司级。”
新快报记者询问其是否有相关证明时,郭乐平很豪爽地表示说“有”,并从床头柜中拿出了一本医疗证。记者从这本医疗证上看到,郭乐平的工作单位为中国某基金会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主任,享受的医疗待遇级别为司局级。
这本医疗证的发证单位为卫生部保健局,发证时间为2010年7月9日。记者掌握的相关证据显示,早在1997年5月2日,中国某基金会就对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及其下属机构进行全面体制改革,郭乐平当时为代主任,2002年该中心改制完成,并成立了一家名叫北京中庆福利科技发展中心的股份制企业,不存在行政级别。记者在中国某基金会网站公示的直属事业单位中,也没有查到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的名字。
他的单位
杂乱不堪不像办公场所
记者提出采访任意一名员工的要求,被郭乐平以周末无人上班为由拒绝
在医院接受采访时,郭乐平多次向记者表示,中国某基金会清远发展部一直都在运营,现在还有30位员工在上班。
本月28日,记者来到郭乐平位于民安村的办公地点调查,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只发现了一栋二层楼高类似厂房的房屋,门外挂有一块“清远中福科技园办事处”的破旧招牌(该办事处后并入清远发展部),屋内有人正在打麻将。光是门口的杂乱已无法让人相信这是办公场所。
一位姓舒的女士告诉记者,这栋楼她分包了一部分,都是一些打工的在住,最少8年没有人在这里上班。记者随后致电郭乐平,希望其随意安排一名员工接受记者采访,但被郭乐平以周末无人上班为由拒绝。
近日,记者在未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向中国某基金会事业发展部核实郭乐平相关事项,对方在默认郭乐平是该会清远发展部主任的身份后,未作更多回复。
这个“司局级”不少错误很低级
新快报记者调查还发现,关于郭乐平,他的一些问题已经被相关部门查实——其中一些错误,看上去还相当低级。
行贿原村支书
记者在此前采访中了解到,有村民质疑郭乐平为了拿到土地,不但肆意打着中国某基金会的招牌,而且行贿当地村干部。郭乐平认为这完全是污蔑。
他反问记者:“你想他小小村支书我为什要行贿他?要行贿也是行贿部长啊,网上是断章取义!”
不过虽然郭乐平未予承认,但一位知情人士提供给记者的清远市清城[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区人民法院编号为2004年城法刑初字213号刑事判决书却显示,郭乐平曾于2003年9月在办理土地征用补偿过程中,向民安村原支书温钊林行贿2万元。温钊林后被判刑三年。
对此,郭乐平的说法截然相反,他告诉记者,中国某基金会确实曾下来调查过这个事,而且停了他三个月的职务。“后来查到没有这回事,所以又恢复了(我的职务)。”
涉嫌私刻公章
民安村部分村干部和村民告诉记者,郭乐平除了刻意圈地外,还私刻公章窃取合伙人股份。
1993年,郭乐平的清远中庆福利发展公司(前身为中庆清远办事处)与钟献安的广州市海珠区永新服装厂合作成立清远谊明园联发[简介 最新动态]公司。2004年,钟献安突然到公安机关报案,控告郭乐平伪造公章和仿冒他的签名,将清远谊明园联发公司的法人代表由钟献安变更为郭乐平,并将原服装厂80%的股份转到郭乐平控制的“清远中福园艺场”名下。
记者手中的一份刑事鉴定书显示,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经侦大队在办理该案时,曾将郭乐平在办理法人代表和股权变更时所提供的文件送检,结果证实公章是伪造的,钟献安的签名也是仿冒的。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中国某基金会人事保卫部还为此发文给清远市工商局,要求提供郭乐平的犯罪证据原件以进行调查。蹊跷的是,公安机关给中国某基金会寄送的这份证据,曾被郭乐平本人于2004年10月12日借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