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被圈走的土地,目前很多仍被荒废。
“司局级”郭乐平所在单位的办公场所,看上去极其简陋。
●郭乐平为中国某基金会理事,自称司局级干部
●无偿划拨的土地,后以3万元/亩转让给政府
举报者称这是升级版“郭美美”。事件的主人公叫郭乐平,自称司局级干部,为中国某基金会理事,曾是该会下属企业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主任,后担任中国某基金会清远发展部主任。在一些报道中,他涉足不少扶贫事业,还当过亚运会火炬手。
他的这些光环,因8月10日一个火爆的举报网帖而突然失色。从发帖人图文并茂的举报来看,“男版郭美美”的问题更多,也更严重。
发帖人“G丑丑”名为“男版郭美美再现”的举报帖写到,中国某基金会在广东清远设立了一个办事处,是事业单位,而实际上这个远离北京的办事处,由一个私人企业老板郭某某承包。据郭某某本人提供的材料表明,他每年只上缴3万元挂靠管理费给中国某基金会下属企业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而这个办事处打着中国某基金会的公益招牌,获取了当地无偿划拨土地数千亩,违规租用当地超过万亩土地,租期长达80年。郭某某在租用土地后,并没有按土地划拨原则及其用地性质开发使用,而是闲置了十几年,转而高价出租或转手给政府,获取暴利达几千万元。“最重要的是,郭某某虽然靠倒卖土地获取了暴利,但作为中国某基金会的下属企业挂靠单位,十几年来,只上交给中国某基金会50多万元的挂靠费。”发帖人“G丑丑”质疑,“剩下的巨额利润有没有纳入规范管理,到底进了谁的腰包?”
该帖发出后仅数天,点击率爆炸性上升,众多网友留言说要“求真相”。网帖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连日来,新快报记者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调查发现,网帖所称的郭某某——现任中国某基金会清远发展部主任郭乐平,其在粤北山区清远所走的路,的确不是一条寻常路,一系列的运作,也给郭乐平所开的公司带来了数量惊人的财富。
许诺年交3万元傍上了某基金会
在调查过程中,新快报记者从一位知情人手中拿到了郭乐平的企业成立和运营图。从这张图来看,与郭乐平最早能联系上的是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清远办事处(下称中庆清远办事处),该中心曾是中国某基金会下属副司局级单位。
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中庆清远办事处于1992年成立,法人代表正是郭乐平,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按照网帖反映的情况,郭乐平是通过挂靠的方式,每年向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上交3万元承包款取得办事处的运营权的。
2004年,郭乐平因为经济纠纷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无意中证实了这一情况。一份由郭乐平于2004年5月19日签字的警方第四次询问笔录显示,郭乐平在回答警方提问时称,“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清远办事处,是我挂靠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的企业,我每年向该中心上交3万元的管理费,该办事处就自负盈亏,资金自筹。”
1.2万亩土地承包期一签就是80年
记者了解到,中庆清远办事处成立以后,确实曾多次大范围征、租用清远市石角镇民安村的土地,面积多达万亩。在十几年的时间里,郭乐平近10次更换单位名称和与他人合伙开设新的公司,这种状况直到2007年结束,郭乐平所持有的公司及资产均被中国某基金会清远发展部接管,而该部法人代表、主任至今都是郭乐平。
本月25日,新快报记者来到民安村进行调查,村委会副主任谢卫彬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谢卫彬表示,从目前村委会保存的档案资料显示,郭乐平在民安村征、租用地共计山林面积2555.598亩,承包山林地3244.4亩,总数近6000亩左右。“政府无偿划拨并办理土地证的有2000多亩,其他为租用,有据可查的就这些,而且郭乐平现在还欠村里征租款400多万元。”
2002年3月25日石角镇政府的承诺书显示,郭乐平掌控的中庆清远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已被石角镇批准征用(承包)民安村下属民安园艺场,土地面积1.2万多亩。新快报记者了解到,2002年6月26日,郭乐平和民安村委会再次签订合同,将土地的承包期延长为80年。
“如果不是郭乐平有着中国某基金会的身份,政府怎么可能会这么轻易把地给他呢?而且一签就是80年,是违规的。”一位民安村村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