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问 为什么丰田召回事件中“同车不同命”?
丰田质量神话不再。
2010年2月、3月,伴随着总裁丰田章男分别在美国和中国的道歉,丰田全球召回风波达到高潮。其中最近两次较大的召回是,10月21日,因刹车总泵油封存在缺陷,可能会影响行驶安全,丰田宣布在全球范围内召回153万辆问题汽车;11月4日,又因震动会使动力转向感应器失灵,令汽车转向困难,存在安全隐患,丰田宣布,在日本和欧洲召回大约13.58万辆Compact iQ与Passo两款小型汽车。
加上此前因脚踏板失灵、刹车失灵等原因召回的车辆,丰田全球召回汽车的总量已近1000万辆,涵盖了大部分车型,包括高端的雷克萨斯等车型。
丰田自己也承认了质量有问题。危急中,丰田章男提出“质量比数量更重要”,丰田宣布放弃夺取全球15%市场份额的目标,从而退出全球销量第一的争夺战。
这也使得丰田汽车的品牌形象遭受重创,近日美国《福布斯》杂志评出的2010年企业最重大失误排行榜上,丰田汽车召回事件高居第二位,仅次于英国石油公司。
丰田召回事件深刻影响了全球汽车工业的格局,也引发了包括中国汽车业在内的全球汽车工业的自省。
与此同时,在对全球汽车召回后处理上,丰田对欧美和中国的消费者进行了差别对待,“厚此薄彼”的做法引起了中国消费者的不满。因丰田汽车涉嫌隐瞒油门踏板问题,美国交通部对丰田汽车开出约1640万美元的巨额罚单,这刷新了2004年以来的最大民事处罚金额纪录。而在中国,丰田汽车及其他汽车企业从未受到过如此严厉的处罚。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即便在中国,丰田汽车又故伎重演,搞了个中国版的差别待遇。4月7日,一汽丰田按照承诺补偿了浙江RAV4车主,但并不承认全国其他地方的车主可享受同等待遇。舆论质疑,面对“同车不同命”,中国消费者该何去何从?主管部门将如何保障全国消费者平等、合法地享受应得的利益?
《新京报》的一篇文章指出,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对消费者的重视还是不够,从数量上看,在美国还是全球最大新车市场的2008年,美国实施召回778次,涉及车辆2220万辆次,超过当年美国市场一年新车的销售总量。而2009年中国成了全球最大汽车市场,汽车年产销超过1300多万辆,召回的整车却只有130万辆。从召回结构上看,美国2008年实施的召回中,主动召回占60%,33%是缺陷调查办公室“指令召回”;而在中国市场,以统计资料较为齐全的2008年为例,这一年我国汽车召回事件47起,没有一起“指令召回”,基本上都是备案召回。
在指令召回缺失的背后,是中国对缺陷汽车的召回缺乏立法护航。目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是我国汽车召回的主要法规依据。2004年10月1日,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开始了中国汽车召回的破冰之旅。但此后的5年间,虽然我国的产品召回数量不断增加,却始终没有出台一部完整的法规。这也导致国内的汽车企业召回意识仍处于被动阶段,召回效果也远不及其他国家。
早在2007年,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完成了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升级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的初稿起草工作,并开始征求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当时预计《条例》最快2008年便可出台。
2008年,三鹿事件曝光后,《条例》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当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条例》立法听证会。2009年4月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条例(送审稿)》全文,宣布在5月26日之前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消息称将于2009年内颁布实施。但此后,《条例》的出台再无进展。
相比之下,欧美国家的汽车召回立法已然相当成熟。丰田宣布召回后,美国随即启动了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的调查和国会的3场听证会。美国参议院商务委员会主席洛克菲勒其后更是表示,除了现有的美国联邦法律中对缺陷车辆召回的规定,其还将起草一份“全面”立法,以解决工业中不断出现的安全问题。
呼之欲出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何时能够浮出水面?中国的召回制度何时能够完成与国际的接轨?
这两大问题的解决,应该是丰田召回事件给我们带来的最大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