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州检验检疫局德清办事处对一批13000千克、价值46827美元出口伊朗的消光粉进行检验和监装,并出具装运前检验证书。该证书系我国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对出口伊朗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后德清办事处签发的首份装运前检验证书。
根据中伊两国签署的协议,出口伊朗列入法检目录内的工业产品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伊朗成为继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埃及等国之后第4个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国家。为确保贸易顺畅,德清办事处在前期积极做好政策宣贯、业务培训等准备工作基础上,有序开展装运前检验工作,按照《工作指南》实施对产品外观品质、数量、安全、卫生项目检验和监装。为保证装运前检验证书质量,签证部门提前做好证书模板调整,并根据输非装运前检验证书出证经验,对易错栏目和细节加以重视,协助建立标准证稿,提高证书拟制准确性,及时出具证书,并确保证书正确上传至检验检疫电子证书系统。
伊朗作为德清地区出口企业的重要贸易国,2011年全年出口伊朗的贸易总额近8百万美元,占整个德清辖区贸易总额的1.4%。其出口的产品主要是灯具、冷藏设备以及自行车等。做好出口伊朗产品的装运前检验工作,保证产品的顺利出口,将极大的促进德清企业对伊贸易的发展。
(湖州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