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欧洲轮胎与橡胶制造商协会(ETRMA)发布公告,公布了对欧盟市场上轮胎中多环芳烃(PAHs)含量的第二批抽查结果。此次抽查涉及来自11国家、51个品牌的94条轮胎,共检出9个品牌的10条轮胎超出欧盟REACH法规规定的轮胎中多环芳烃限值,且不合格轮胎中有9条产自中国。此前,在今年3月1日,ETRMA曾公布其第一批抽查结果,9个品牌的12条轮胎被检出不符合REACH法规,且不合格轮胎产地均为中国。根据上述两批抽查结果,ETRMA再次强烈敦促欧盟及其成员国加大轮胎中多环芳烃限值的监管及执法力度,为所有轮胎制造商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今年以来,针对欧盟的轮胎多环芳烃法规,南京检验检疫局组织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及应对工作。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我国轮胎企业在应对欧盟轮胎多环芳烃法规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出口欧盟轮胎生产企业普遍性地同时在生产环保轮胎(符合REACH法规)与非环保轮胎,致使在原材料管理及生产工艺控制方面存在很大难度,蕴含较大风险。而欧盟轮胎生产企业早已全部转产环保轮胎。二是企业在原材料验收及成品检验方面,普遍不具备PAHs的检测手段,外包检测也很少,企业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有待落实。三是生产环保轮胎,不仅仅是成本增加的问题,还涉及轮胎配方及生产工艺的变更,对国内部分企业而言存在一定的技术难度。而欧盟轮胎厂商早在1990年代就已着手环保轮胎的研发。四是南京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是全国质检系统内首家掌握REACH法规指定的PAHs核磁共振检测法的技术机构,从其已开展的轮胎PAHs检测结果来看,出口欧盟轮胎中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形势不容乐观。
轮胎属于敏感性高、质量安全风险高的出口产品,易受国际贸易摩擦及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我国轮胎行业出口依存度高,出口压力大,在遭遇了美国轮胎特保案后,欧盟已成为我国出口轮胎的重要市场,对欧盟市场出口增速高达30%,已引起欧盟相关方面的极大关注。江苏是我国轮胎生产的重要基地,轮胎出口量占全国出口总量的15%,位居全国第二。2010年,江苏地区出口轮胎136116万美元,其中出口欧盟占26.9%,欧盟已成为江苏出口轮胎的第一大市场。此外,伴随着各种车辆的整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江苏省每年还有大量的配套轮胎出口欧盟。
为此,南京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轮胎生产及贸易企业,应高度警惕出口欧盟轮胎的多环芳烃超标风险,尽快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多环芳烃管控措施,加强风险防范,防止风险升级,避免经济损失。同时,检验检疫机构将充分发挥涉外技术执法部门的职能优势,积极协助出口轮胎企业应对欧盟技术法规,为企业提供信息及技术服务,共同维护我国出口轮胎的信誉。(李瑜)
李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