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加强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到货检验及后续监管。落实国家政策,将高能耗、高污染旧机电产品拒之国门之外。二是加强对进出口耗能产品检验把关工作。在到货检验中严格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重点加强对冰箱、空调、电热水器等产品的能效标识核查,要求在国内销售、使用的相关产品必须加贴能效标识并与备案资料相符,对加工贸易全数出口的能效产品必须办理无需加贴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申请。三是从信息方面积极帮扶企业。及时为企业提供国内外相关产品节能减排的标准信息,为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实现产品升级换代提供技术支持。
(福建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