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11日电(记者张兴军)因违法在食品中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等,河南省10家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被吊销。
记者从10日召开的河南省质量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和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多次下发公告,依法对河南省内10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吊销。
据了解,在吊销的10家企业生产许可证中,按原许可产品范围分,有1家乳制品企业、2家葡萄酒企业、6家饮料企业、1家方便面生产企业。
按吊销原因分,属于违法在食品中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三聚氰胺)的有4家,分别是郑州市荥阳万山乳业有限公司、焦作市孺子牛乳业有限公司、河南联创食品有限公司、安阳市金阳光绿色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且不能保持生产合格产品条件的有1家,即商丘市益生食品有限公司;属于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企业有3家,分别是河南省法德利酒业有限公司、周口市黄泛区源隆果露酒厂、河南绿色世纪中药产业有限公司第一食品分公司;属于连续2次被国家监督抽查中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有2家,分别是博爱县青天河饮品厂、博爱县思源食品饮料厂。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质监部门仍将继续加大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严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依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