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2日,应中储粮油脂(镇江)有限公司申请,根据《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进出口商品数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的要求,省局检鉴处组织了张家港、南通、江阴等兄弟口岸局在内的江苏检验检疫系统内鉴定岗位的七位专家,
对中储粮进口粮食法定重量鉴定模式转换工作进行了现场鉴定验收和指导。
该公司涉及的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的品种主要是:船运散装进口大豆及玉米,该公司多次向镇江局提出对船运散装进口大豆、玉米实施料斗称衡器计重要求。但考虑到实施料斗称衡器计重有关检验鉴定监管设施尚未配套到位,针对该公司进口散装大豆、玉米的重量鉴定,镇江局一直采用水尺计重结果作为对外出证的依据。电子散料秤计量作为内部衡重结果,仅供参考。
目前,随着该公司相应设施已配套到位,进粮系统采用全封闭的散粮输送线,先后配备了三台套梅特勒-托利多NCS型电子散料称,并经镇江市计量测试检定所检定合格,系统软件采用西门子技术设备,整个系统运行稳定正常。并且根据镇江局要求,中储粮公司已安装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该企业散料称视频数据能够与该局实现同步实时传输,中控室电脑上称重控制系统计量图片及计量数据能在该局办公室同时看到。同时中储粮公司制定了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对装卸货计重操作等进行了培训,保证了相关人员熟练、规范操作。(姜庭旺)
姜庭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