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玉环县质监局为解决当前液化石油气存在的掺混二甲醚等突出问题,决定开展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二甲醚与液化石油气互溶后,一是会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橡胶密封圈有溶胀作用,可导致阀门漏气;二是由于二甲醚燃烧时对空气的需要量相对较少,如果断火后没有及时关闭,在房间密闭的情况下极易导致火灾甚至爆炸。同时,二甲醚的热值仅为液化石油气的63%,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消费者就会觉得“现在的液化气不耐烧”,无形中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根据此次专项整治部署,玉环县局将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瓶装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经销点展开全面摸底工作,并在今年对县内所有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按计划进行三次全面抽样工作,对发现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业整顿,并加大后续监管和巡查力度。
同时,玉环县局将加强气瓶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充装单位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是否存在充装超期瓶的行为,检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情况、充装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等,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玉环县局将建立健全液化石油气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督促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使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题责任;二是引导建立产品购销台帐制度,督促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及二甲醚批发单位如实记录每一批产品的进货源、数量、销售渠道;三是推动气瓶充装单位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制度;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含量超过3%限量要求的充装单位,一律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潘丹薇)
潘丹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