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九原区分局积极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包头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及包头市质监局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该办法的实施意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实施准予备案制度。
众所周知,对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国内目前没有专门的法规加以管理,导致目前市场监管上还存在盲点,食品质量良莠不齐。包头市政府以本次“创卫”为契机,适时出台了食品加工小作坊及摊贩的管理办法,理清了监管程序,规范了行业标准,从生产场所、加工过程控制、人员素质、食品标识、包装,储存与运输等各方面都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要求,有力的保障了食品质量。
本次实施准予备案工作由执法股具体实施,整个流程分为申请、受理,核查,整改,承诺、培训、检验,以及核发,公告5个步骤,本次所发放的证书由包头市质监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1年。九原质监分局为了整个过程平稳有序进行,提前做了大量工作,分区域分批次进行办理。目前,九原质监分局辖区内共有80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其中6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初步达到条件,已经对他们发放了“包头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予备案书”,剩余的小作坊对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针对各家作坊的实际情况,已经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期限及整改要求;对于在整改期限内仍然达不到标准的小作坊,将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九原分局通过实施食品加工小作坊准予备案,提高了小作坊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促使小作坊能够持续满足准予备案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条件,对于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将实施每半年一次的强制检验制度,对于季节性生产的小作坊实行开业、歇业“两申报”制度,同时要求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只能在规定的区域销售。
在今后的监管过程中,九原质监分局将结合实际,加强监管力度,拟探索从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区域集中等方式不断引导和鼓励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实施分类整合,转化提升。对于提升后具备相应条件的,将会重点帮扶,帮助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进一步做大做强。(徐寿伟)
徐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