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检验检疫局丹阳办事处对丹阳龙头企业沃得农机进行现场检验,发现其农用拖拉机产品的噪声和照明信号装置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GB 18447.1-2008和SN/T1646.2-2005规定的要求,不合格项目均涉及操作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检验人员现场判定该批货物检验不合格,责令企业返工整理。鉴于该企业正在申请出口商品注册登记,检验人员结合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就《出口机电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评定细则》中的内容对企业质量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和答疑,受到企业好评。(谭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