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市纪委、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精神,东光县质监局从五个方面对实施行政处罚工作情况开展了自查,积极打造“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的新形象。
对照《行政处罚法》、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从行政处罚主体、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效果等五个方面开展自查,经自查均合法正确。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对当事人的教育、引导和帮助仍需加强,法律宣传不够深入;二是少数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局在自查过程中坚持边查边改,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执法监督的有效性等方面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