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集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走访企业过程中,了解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不但提升了企业产品的知名度,而且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还带动了地方特色产业的进一步壮大。
人参是吉林集安市一大支柱产业,也是当地的一大税源,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该特色产业,集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建议,(当时叫着原产地域保护)。很快被政府采纳,相关企业积极参与,为进一步确保产品知名度,掌握发展的主动权,2003年-2004年,以集安市新开河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为主体,积极参与了“原产地域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5月9日发布了GB19506-2004,并于同年6月1日正式实施。2005年10,集安“新开河参”系列产品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并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由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默默地在集安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并逐渐显示出它的巨大发展活力。
近年来,以集安市新开河人参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的企业严格执行“原产地域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国家标准GB19506-2004,注重使用并发挥“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独特作用,为企业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进一步带动了集安人参这一特色产业的快发展。
以集安市新开河人参有限责任公司为例,截止到2008年7月,该公司累计订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170万枚,已使用134万枚,平均年使用量为50万枚左右。由于生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使用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有着严格的技术等要求,因此该公司严格遵循相关要求,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变化,特别是在生产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使用专用标识给企业产品质量、经济效益等方面带来了极大的变化,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一、产品质量全面得到提升
1、GB19506-2004标准在很多指标要求上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基本规定,比如人参总皂甙的要求及人参单体皂甙Rb1的含量等,因此,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识”就意味着必须提高人参的有效含量指标,这使得“新开河参”产品内在质量达到了一个新的层次,产品质量得到提升。
2、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后,产品从原料来源到生产过程及出厂检验得到更加严格的控制,产品的综合质量及企业的信誉都得到提升。
3、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后,取消了企业产品原来的多种防伪标识共存的现象,具有唯一性,产品的外观得到良好的改善。
二、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1、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的产品销售价格高于非标识产品价格的50%。
2、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后,市场上的假冒产品得到抑制,“新开河参”重新占领市场,销售收入每年按10%-15%的速度增加。
三、方便查询
唯一的专用标识,使消费者方便于查询,提高了消费者对“新开河参”的认知度。
集安市新开河人参有限责任公司只是集安市众多企业在生产加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方面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一个缩影,但它从另一个方面也充分显示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正为壮大当地特色产业正越来越显示出它的巨大推进作用。(肖涛)
肖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