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根据洪湖市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洪湖市质监局参照所掌握的食品违法行为信息,将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食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此次检查活动将结合季节性生产的特点,在8月份集中开展饮用水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在9月份集中开展大米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在10月份开展豆制品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在11月份开展白酒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为此,该局要求各个监管分局在各自管辖区域采取进乡进村进厂的方式,对辖区内的上述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抽样。彻底掌握以上四类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做到生产品种、生产条件、生产资格、产品质量状况、风险程度心中有数。对既无卫生许可证又无工商营业执照的,立即报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对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但经过努力有望达到领取生产许可证条件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限期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限期内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报请当地政府依法取缔;对本市内所有的取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必备条件检查,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凡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其生产过程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查处。
该局将通过开展系列食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力争使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使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真正把食品安全工作变成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徐德金)
徐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