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个月大的小盈盈(化名)吃了四五块鸡块后,嘴唇发紫,口吐白沫,抢救无效身亡。经鉴定,从农贸市场摊点购买的鸡块内亚硝酸钠(行内简称亚硝)超标150倍。
昨日,烹制鸡块的摊主张继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受审。他称卖了两年鸡肉熟食,一般100斤肉放一小勺亚硝酸钠添加剂,“具体量不清楚,没想到会出事”。
女童死亡疑遭投毒
丰台法院615法庭,小盈盈的亲属、张继存的父母等十几个人,将旁听席坐得满满当当。
据检方调查和张继存供述,33岁的张继存在丰台区汾庄市场开了一家无照鸡肉熟食店,卖熏鸡、鸡腿和鸡块。
今年4月21日,家住汾庄市场附近的朱女士从张继存的摊点购买了7块钱的鸡块,给18个月大的女儿小盈盈喂了四五块。半小时后,小盈盈突然嘴唇发紫,口吐白沫,两个大人也出现呕吐。家人赶紧将小盈盈送往医院抢救,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孩子体内检测到亚硝酸钠含量高达79.8毫克,医生怀疑有人投毒,在医院就报了警。”小盈盈父亲说。
警方调查熟食商贩
当晚,张继存被警方带走调查。
警方将小盈盈的呕吐物、熟食店内剩下的鸡块、整鸡送检。经鉴定,送检物中都查出亚硝酸钠,其中鸡块和整鸡含量分别达到4500mg/kg和4000mg/kg,超过国家允许标准(30mg/kg)150倍和130倍。
检方称,张继存使用过量亚硝酸钠腌制鸡肉并制成熟食销售,致使小盈盈食用后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指控张继存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
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