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市民王先生花38万元购买了一套二手集资房,房产证一直未办理下来。今年7月,原房主带着王先生到九龙坡区房管局拿房产证准备过户,结果发现该房的产权人竟然是一个陌生人。该陌生人也有和原房主一样的集资房购房协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产权证是陌生人名字
昨天,市民王先生拿着集资房的购房协议书,满脸无奈,花了38万元,房子的产权证一直没有着落。王先生介绍,2007年,他看上了九龙坡区西郊三村的一套集资房,房子的建筑面积有140平方米。经过和原房主李先生商议,该房卖价为38万余元,王先生先付33万余元,剩下的5万元等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再支付。
今年7月,原房主李先生和王先生一道去九龙坡区房管局拿房产证,准备办理过户。工作人员查询后竟称,房子的产权人不是李先生,而是一位叫刘碧华的人。刘碧华是谁呢,李先生和王先生均不认识。王先生在房屋登记信息中心查询到,刘碧华也提交了一份集资房购房协议。
购房协议突然有两份
“这套房子买来后,我们一直在里面居住,怎么会莫名跑出来一个陌生的产权人呢?”王先生很纳闷。
原房主李先生称,他父亲曾经在九龙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上班。2004年,该单位要建集资房,“父亲去世了,我与该局签了集资建房协议书”。2007年,他将该集资房卖给了王先生。
昨天,记者看到王先生出示的两份集资房协议书,一份是原房主李先生的,另外一份是刘碧华的。上面“工程坐落”一栏写的均是: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7栋B2-15-3,面积、付款金额均一致。由于王先生出示的复印件印章有些模糊,这两份协议哪份是真,哪份是假?还是两份都是真?
产权登记资料搞错了
记者联系上九龙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该局综合科的曹科长介绍,当时单位委托重庆诚迅房地产代理公司负责办理集资房的产权证。由于是批量办理,代理公司在产权登记过程中资料核实有误,将李先生的产权证办理成了刘碧华的。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7栋B2-15-3的产权人应该是李先生。曹科长说,他们已经向九龙坡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证实了此事。
昨日傍晚,李先生告诉记者,通过九龙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证实,九龙坡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已经将该房的产权更改到了他名下,半个月后可以拿到房产证。(记者 万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