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2011年9月9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王先生对糯米网的投诉称,糯米网与乐蜂网互相推诿,据不退款未消费款项。
以下为王先生的投诉内容:
8月18日,登陆糯米网,看见网站在显要位置承诺:糯米券过期未消费,无条件全额退款(无手续费),于是,我购买了静佳纤体梅3套,合计金额119.40元,并支付成功。在此之前,我也一直经常在网上团购或网购,每次购物只要款项支付成功,就只需要在家等着收货啦,所以感觉非常方便。8月18日团购支付成功后,我本人便一直出差在外,虽然不在单位,但我以为所购之物早已送到了单位,所以,对收货的事并没有过问。直到9月1日,和同事通电话,无意中才得知单位没有我的包裹,赶紧上糯米网查才知道,我的订单(又叫糯米券)已于8月27日过期。于是赶紧电话联系糯米网客服,糯米网叫我与乐蜂网联系,乐蜂网叫我与糯米网联系,来回折腾,最后,两边都没了音信,我团购的静佳纤体梅3套至今没有收到。我提出的投诉要求:或补寄纤体梅3份、或退回款项、或换其他等值物品都可以,只要我的款项不受损失,但糯米网、乐蜂网都置之不理,于是,我决定投诉。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就此致电糯米网,客服人员称这类产品在购买页面上是明确标明不属于过期退款的范畴的,所以王先生的糯米券不能退款。
中国电子商研究中心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认为,虽然很多团购企业推出了未消费可以退款的服务,但是很多团购产品不属于退款范畴。消费者应该在下单前仔细阅读产品信息,避免遭受损失。(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漠北)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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