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5日电 (记者 任建华) 人民网23日报道了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生产的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和汪氏蜂胶软胶囊两个产品共用一个保健品批号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近百家新闻媒体进行了转载。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江西省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黄富强接受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汪氏蜜蜂园生产的产品“汪氏蜂胶软胶囊”套用其他产品批号,已经违反了《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目前,江西省药监局下属食品药品稽查局已经对汪氏蜜蜂园产品展开调查。24日下午,江西省药监局调查组也已经抵达汪氏蜜蜂园。
黄富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江西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将就该公司两款产品共用一批号之事展开调查。他表示,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江西省药监局将及时对外公布。与此同时,《长江商报》报道称,在武汉,两款汪氏的问题产品也正在销售。《长江商报》引用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话称,不同产品需使用不同批号,若两款产品用同一批号,则存在假冒违规之嫌。
对于两款产品使用同一批号这一情况,人民网记者再次电话连线江西汪氏相关负责人。汪氏市场经理表示不予回应,汪氏董事长秘书兼媒体部主管表示,相关问题联系汪氏常务副经理,人民网记者先后拨通汪氏常务副经理及总经理电话,均为关机状态。截止到发稿时间,人民网记者没有再收到汪氏公司的任何回应。
南昌仍在销售共用保健批号产品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8月24日下午,该报记者在南昌市南京西路的汪氏蜜蜂园专卖店里看到,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的售价为449元/盒,汪氏蜂胶软胶囊的售价为269元/盒。在两款产品的外包装上,产品的标签内容、食用方法及功效成分含量都完全一样,连标注的保健品食品批号也一模一样,同为 “卫食健字(2001)第0301号”。
对于两款产品使用同一批号这一情况,汪氏蜜蜂园常务副总经理周俊峰未接受该报记者采访,称一切以公司官网上的声明为准。8月24日,汪氏蜜蜂园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声明,称其产品按照国家标准蜂胶原料的质量标准分为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三个等级,生产工艺、配方、保存方式、推荐服用量、包装及标识等都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申报材料中的相关内容相一致,并不存在共用批准文号问题。
黄富强表示,汪氏蜜蜂园公司生产的汪氏蜂胶软胶囊产品可以明确认定为违反了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昨天下午,江西省药监局调查组也已经抵达汪氏蜜蜂园。黄富强向记者透露,江西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将就该公司两款产品共用一批号之事展开调查。他表示,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江西省药监局将及时对外公布。
武汉汪氏专柜两款问题产品有售
据《长江商报》报道,该报记者在汪氏蜂蜜光谷店专柜看到,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和汪氏蜂胶软胶囊两款产品仍在销售,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120粒装售价为449元,汪氏蜂胶软胶囊120粒装则为269元。记者对比发现,两款产品的备注完全相同,就连黄酮含量标注、批准文号、卫生许可证和执行标准号都一致。其中,批准文号都为“卫食健字(2001)第0301号”,黄酮含量标注为540mg/100g。
该报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输入该产品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1)第0301号”查询,仅出现“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而并未见到汪氏蜂胶软胶囊这款产品。
对此,《长江商报》引用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话称,不同产品需使用不同批号,若两款产品同一批号,则存在假冒违规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