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不再是秘密
为了进一步求证该软件的真实性,记者再次拨通了戴经理的电话。戴经理介绍,该软件分为两种:一种是纯粹用于手机监听的软件,凡是正牌手机,如诺基亚、摩托罗拉、三星、联想、索爱等,均可以安装该软件;二是手机防盗记者现场调查体验:窃听软件的功能之强大,足以令电影中的007汗颜。2011年8月加监听的软件,无论什么品牌的手机,都可以安装。戴经理还承诺该软件是从美国直接进口的,安装软件以后的半年内,消费者还可以享受全方位的“售后服务”。
此外,网站上还赫然写着,“该软件是通过三方通话功能实现监听的,所以就一定会在对方的手机费用清单里产生记录和费用,这样就必然有被发现的可能。他建议:1.经常更换不同的手机卡监听。2.最好不要将对方的每一个电话都监听,这样对方的电话清单里就没有规律,不接听对方通过三方通话打回的电话,就不算是监听,也不会产生话费。
最好使用一个与对方被监听手机同在一个地区的手机卡监听,这样对方产生的就是市话费,不容易被发现。
记者在一段演示手机环境监听功能的视频中看到,用主控手机拨打被控手机,后者没有任何来电提示,电话铃更不会响,在没有任何人触及被控手机的情况下,主控手机里却传出了被控手机周边的声音。窃听软件的功能之强大,足以令电影中的007汗颜。
窃听术大揭秘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种软件每月至少能够售出几十套。多数人认为,该软件的泛滥,将严重侵害公民的个人隐私、人格尊严等,不仅会降低社会的公信度,还很可能给商业保密工作带来诸多麻烦,极有可能成为社会上不法分子的帮凶。
过去,针孔摄像机、微型录音机的出现,虽然给一些司法部门的侦察工作提供了方便,但也迎合了一些人的猎奇心理,成为不法分子窃取他人隐私的工具。今天,“窃听软件”的出现,如被少数人非法利用,将给人们带来极大的伤害。
在采访中,一位多年来研究手机软件的于姓先生向记者揭开了这些窃听产品的秘密。
于先生告诉记者,市面上的窃听软件、窃听手机都夸大了功能,有些功能完全是子虚乌有,属于骗人的把戏。以输入手机号即可实现监控的窃听手机为例,其实是一部普通的山寨手机,操作者演示时,偷偷开通了多方通话功能,所以两部手机之间的通话,能够被第三方接听到。
至于窃听软件,倒有部分监控效果,但使用时既侵犯别人隐私权,作用也没有商贩吹嘘的那么神。木马程序植入智能手机后,能够自动把手机接收或发出的短信复制、转发给绑定的第三方手机。
此外,绑定的这部手机如果主动拨打植有木马的手机,手机不会响铃,但会在静无声息中处于通话状态,接收到小范围的声音。现在市面上用于窃听的黑客软件种类繁多,部分黑客软件已达到延时传输通话录音的功能,原理是植有木马的被控手机在通话时,木马启动了手机自带的录音功能,可把录下的部分音频作为文件延时发送到事先绑定好的邮箱中,供人监听。
窃听他人隐私是违法行为
手机电话、手机短信、日记、照相簿、生活习惯、信件、身体疾病等,都属于公民隐私权的范畴,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不愿公开或不愿让他人知悉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秘密的权利。在我国,公民的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应侵害的权利。
但因网络上检查和管理制度的缺失,使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站成了这些犯罪信息的推手。
那么,应该怎样切实保护好自己的隐私权,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熊旭凤律师认为,目前使用“黑客软件”的普通人群中,有好奇心理的人,也有其他用心的人等等,无论何种目的,只要有采取非法手段窃听、窃取他人隐私的行为,就是违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条中的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我国公安机关具有对手机窃听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的行政权利,可震慑“手机语音监听”软件的到处使用泛滥的行为,有维护社会治安和保护公民隐私不受侵害的职责。一旦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侵害,就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根据我国《国家安全法》第21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我国《刑法》第283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284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是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器材者的严厉处罚。“黑客软件”只可用于使用者本人的合法目的,不可侵害他人隐私权。